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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高管天价索赔!寒武纪:对公司日常研发及经营不存在影响

寒武纪 10月31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,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前高管梁军起诉公司的《起诉状》。原告梁军的核心诉求为:请求确认梁军与寒武纪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;请求寒武纪赔偿所谓股权激励损失42.87亿元。梁军为公司原副总经理、首席技术官。

天河马新闻

寒武纪10月31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,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前高管梁军起诉公司的《起诉状》。原告梁军的核心诉求为:请求确认梁军与寒武纪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;请求寒武纪赔偿所谓股权激励损失42.87亿元。梁军为公司原副总经理、首席技术官。

前高管天价索赔!寒武纪:对公司日常研发及经营不存在影响

据悉,这场诉讼起源于2019年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。梁军主张寒武纪应赔偿其股权激励损失42.87亿元,而寒武纪则坚持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价格回购股份。此前,寒武纪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于2023年先行起诉梁军,要求其配合办理股权回购手续,该“回购案件”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。

对此,第三方知名法律专家认为,原告梁军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,已经变更了《入职意向书》的相关约定,如今再依据《入职意向书》主张索赔,缺乏合同依据。法院在此类案件中,判决公司承担类似量级的赔偿责任的可能性极低。

据此前生效的一份仲裁裁决书认定,不论梁军的《入职意向书》自身应做作何解释,梁军均需按照其后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来确定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,并且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。

截至10月31日收盘,寒武纪股价报1375元/股,总市值为5798亿元。

法律专家解读:索赔缺乏合同依据

梁军方面提供的事实显示,2017年7月31日,寒武纪向梁军发出《入职意向书》,双方协商梁军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寒武纪,并约定了原告年薪、股权授予等内容。梁军自入职寒武纪后担任首席技术官岗位,并获得被告股权激励。在其离职后,寒武纪未履行《入职意向书》约定。

寒武纪则表示,在梁军离职前,其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,梁军此次诉讼请求中提及的“股权激励”,实际对应公司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合计约5.26万元的出资额。

按照梁军本人在2019年签署的一份《持股计划》,梁军在离职后,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及对应的持股权益,需要根据《持股计划》当中的约定,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。

2022年2月10日,梁军因与公司存在分歧,通知寒武纪解除劳动合同。但梁军至今仍拒绝配合办理回购手续。

此次诉讼看似双方各执己见,但上述两份文件在时间上呈现出先后签署的关系,此前的法院判决,均支持了后者关于双方持股权益的约定。

从梁军离职寒武纪到此次诉讼前,梁军关于其持股权益,先后提起两起诉讼或仲裁案件,但均以梁军败诉结案。

其中一份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认定:不论《入职意向书》自身应作何种解释,双方均可合意进行变更;梁军在签署《持股计划》时已经了解其基本内容,并同意根据该内容来确定自己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,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。

寒武纪公司委托的律师认为,梁军现起诉要求赔偿“股权激励损失”,与其之前已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中的约定不符。梁军于2022年初自公司离职,离职时间处于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,而依据梁军本人签署的公司《持股计划》的约定,持股主体在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内离职的,触发回购条件,梁军持有的持股权益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价格被回购。

目前该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处于法院受理送达阶段,尚未开庭审理,案由为劳动争议纠纷。涉案金额仅为梁军起诉状所载诉讼请求的金额,并不代表法院最终审理结果。

民商法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、博士生导师刘斌,对此案分析后认为,如果公告内容准确,意味着原告梁军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和合伙协议已经变更了《入职意向书》的相关约定,原告再依据《入职意向书》主张索赔缺乏合同依据。

诉讼对上市公司财务不产生直接影响

关于梁军离职后的持股权益处置,寒武纪方面也曾拿起法律武器,敦促梁军按其签署的《持股计划》约定,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,配合完成回购所涉工商变更登记。

梁军于今年1月21日,通过个人社交平台透露,寒武纪对其提起诉讼,要求以合计约5.2万元的价格,转让其持有的合计约1152万股寒武纪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。该案于今年1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。

寒武纪在10月31日的公告中披露,回购案件系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主体于2023年起诉梁军,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梁军配合完成回购所涉工商变更登记。目前回购案件已开庭审理,正在等待法院判决中。

股权激励不同于固定薪酬,通常附带着一系列根据公司发展阶段、经营情况定制的确权条件,是为了将高管及员工跟公司深度绑定,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;达不到确权条件而不能获得股权激励的案例比比皆是。

刘斌表示,在寒武纪股权激励相关主体起诉梁军的回购案件中,如果法院判决认定梁军的持股权益应被回购,就说明回购具有相应依据;如果法院没有支持其持股权益被回购,梁军仍然享有持股权益,也就意味着没有发生实际损失。

在原告没有损失的情况下,刘斌认为,无论从哪一角度来看,梁军如今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所谓股权激励损失,都难以得到支持。

另外关于此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,刘斌表示,由于本案原告梁军直接持有的是作为持股平台的合伙企业的份额,争议实际由相应合伙份额的所有权归属而引发,应当对所涉法律争议分层次、分阶段地予以区分。

“从行使权利的逻辑上而言,这类股权激励权益应当是通过合伙企业变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,再向合伙人进行分配来兑现,而不是由上市公司支付,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并不产生直接影响。”刘斌表示。

寒武纪近年业绩快速增长

梁军离职前间接持有寒武纪约1152万股股份。根据2024年1月2日至梁军起诉时寒武纪股票最高价372元(2024年10月10日录得)计算,相关股份对应市值为42.87亿元。

从梁军离职日(按其通知寒武纪解除劳动关系的2022年2月10日)至最新一个交易日(2025年10月31日),寒武纪收盘价从78.92元/股涨到1375元/股。若照此计算,梁军离开公司后其对应股权的市值涨了16.42倍。

今年第三季度,寒武纪实现营收17.27亿元,同比增长1332.52%;今年前三季度营收为46.07亿元,同比增长2386.38%。寒武纪此前公告预计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至70亿元。归母净利润方面,寒武纪第三季度实现5.67亿元,同比扭亏;今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达到16.05亿元。

AI产业深度变革与供应链国产化提速的背景下,寒武纪作为国产算力芯片领军企业,伴随供应能力提升、下游客户不断拓展及定增等资本举措的实施,未来发展的抗风险水平将持续提高。

科技公司始终以产品和经营成果为核心话语权。寒武纪在公告中表示,这场关于间接持股的争议,“对公司日常研发及经营不存在影响”。

前高管天价索赔!寒武纪:对公司日常研发及经营不存在影响来源:证券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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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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